這樣做絕對是玩火!
對“燒荒”的認識誤區
當下許多農戶的普遍認識是:“燒荒能改善土質,也可燒毀大量草籽,便于田間管理‘’。但實際上燒荒還田的做法十分危險,并不可取!
1、污染大氣環境
2、危害身心健康
3、威脅交通安全
4、火災隱患重重
5、破壞土壤結構
法律責任
燒荒引發的火災,在法律上被稱為失火罪。即便不是主觀縱火,由于行為人的過失引起的火災,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 另外,燒荒即使不構成失火罪,也有可能違反《消防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等受到行政處罰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第六十四條明確規定:過失引起火災,尚不構成犯罪的,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可并處500元以下罰款;情節較輕的,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。由燒荒造成火災,將會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罰,嚴重者或被追究刑事責任。在禁止使用明火區域焚燒的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第六十三條,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嚴重的,處五日以下拘留。
眾所周知,當事人受過行政拘留處分的,對其子女的入黨、入伍、升遷可能會產生不良影響,務必牢記不要觸犯法律底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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